信息时报讯 (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王首庆) 年少无所事事伙同他人抢劫,不思悔改反而越狱,继而再度抢劫入狱,韶华易逝,出狱后却又因无法适应社会贩毒被捕,刚判完刑,却又在看守所打伤他人。昨日上午,39岁的王某煜被花都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年3个月,加上前罪余刑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5个月。
年少时抢劫村民获刑13年
王某煜是广州市白云区人,家里有6个兄弟姐妹,他排行老幺。初中毕业后,无所事事的王某煜迷恋上了打游戏,和一些同龄人混在了一起。1993年1月至3月,王某煜等五六个人,各持一把刀,窜到白云区多个村庄,采用持刀威胁,搜身等手段,抢得2000余元。
同年5月,王某煜等人再次作案,意图抢劫民工,但遭到反抗,后被群众抓获。1994年4月18日,王某煜因抢劫罪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。
雨夜剪断电网越狱
1996年2月22日凌晨2时许,大年初四,正在韶关某监狱服刑的王某煜正准备干一件“惊天动地”的大事。在这之前,他已经与狱友陈某密谋了很久。
王某煜回忆,那晚下着雨,监狱的灯光照得有些昏暗。趁值班干警不注意,王、陈二人窜出监舍,见值班亭无人,他们将一张长条靠背凳立起靠住围墙,王某煜爬上凳子的高处,将带钩的布绳抛上围墙钩住角铁,继而爬上围墙,学过电工的王某煜用胶钳剪断围墙上的电线后,二人翻墙逃脱,各自奔命。
之后,王某煜化名黄肖波,流窜于广东花都、浙江杭州、乐清、北京等地。
再次抢劫被发现真实身份
1996年8月,身无一技之长的“黄肖波”再次选择了抢劫。8月22日,他伙同两人,其中一人用纱布包扎右手,窜到花都新华镇某中巴站试图“碰瓷”。
见到有中巴同几人上前以被撞伤为借口,要求司机赔钱,但遭到拒绝。“黄肖波”等人随即用拳头、酒瓶殴打司机及售票员,抢走260元及汽车证件一叠,并勒令对方拿8000元赎回证件。
次日下午,正当“黄肖波”如约出现在赎证的地点时,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。1996年12月11日,“黄肖波”因犯抢劫罪被花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1998年,因网上追逃,“黄肖波”的真实身份得以水落石出。1998年10月16日,王某煜因脱逃罪被广东省乐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,前罪余刑及脱逃期间所犯抢劫罪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。
出狱后又走上吸毒贩毒道路
随后,王某煜被送往西部某省监狱服刑,2009年8月21日减刑释放,期间,其母亲、父亲和奶奶先后过世。王某煜回到广州。十几年的牢狱生涯令他彻底与社会脱节。王某煜称,服刑期间,他多数是从事种棉花的劳动,出狱后,他发现,外面的世界已经完全变了样,“社会太现实”令他难以融入正常的社交。
身无一技之长的王某煜身背罪犯的名声,去工厂找工作也没人要。后来,他在家乡帮养殖户打工养鱼。王某煜称,他四处受人歧视,也赚不到钱,结婚生子更是奢望,人生“没有方向,没有目标”。渐渐的,王某煜选择了堕落,开始吸毒,后来便走上了以毒养吸的道路。2013年7月29日,王某煜因犯贩卖毒品罪,被花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,羁押于花都区看守所。
监狱的“老人”王某煜怎么也没想到,正当他准备从看守所转到监狱之前,因为一时冲动又加了一罪。因为睡觉的事,王某煜和同仓产生了口角,一拳将对方打成轻伤。
昨日上午,花都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煜有期徒刑1年3个月,加上前罪余刑2个月零24天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5个月。
(原标题:男子抢劫越狱贩毒“五进宫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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